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征集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教职员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包括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并具有原创性。
5.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内容及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6.每篇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每篇成果篇幅不超过一万字。上报材料电子版格式应为Word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格式见附件2、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评选。推荐参评优秀成果需填写《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参评成果材料一份。所在单位汇总后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报送至宣传部,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提交省委宣传部。
2.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 3月4日下午6:00前将汇总表、申报表和参评成果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宣传部刘雪处,电子版发送至刘雪OA邮箱。
联系人:刘雪 电话:2329406 18675759574
附件1: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2:申报材料格式
附件3:申报材料格式样式
附件4: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
宣传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