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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宪法法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陕教政办〔2020〕4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二、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国家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升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简称普法网:qspfw.moe.gov.cn)已设立“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

(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

1.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2020年9月25日前,我校将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遴选出1名优秀选手(在校生)参加全省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决赛。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学院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2020年9月25日前,我校将推荐优秀选手1名(在校生),并制作参赛视频参加省级遴选。除遴选推荐外,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从中评选出优秀选手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各学院可以组织学生上传视频参加“网络海选”,学生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

(三)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面向全校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微视频内容以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为主,各学院对报送的作品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拍摄,并于10月31日前至少提交一部微视频报送至宣传部赵英卓处。宣传部、学工部审核后将推荐参加全省微视频大赛。

(四)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教育部将于2020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届时,我校将现场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全国师生共同诵读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组织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2.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各学院要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专栏中各类宪法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形成我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3.做好经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各学院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并及时报送至宣传部赵英卓处,以便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宣传部 学工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