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委网信办《关于开展全市网络媒体调查登记和自媒体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网络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情况,加强和规范校内新媒体管理,现就开展校内网络媒体调查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2023年4月10日—4月23日
二、登记备案对象
校内各类二级、三级网络媒体平台和师生个人开设的、具有公信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网络媒体账号,如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百家号、抖音号、视频号、B站号、喜马拉雅MF、移动客户端等。
具体包括:
1.校内各二级单位以及各二级学院系部、团学组织开设的网络媒体平台;
2.我校教职工以职务身份实名认证开设的,或以个人身份开设但标注了单位及职务信息的网络媒体平台;
3.在校师生以个人身份注册开设的、定期更新发布信息、粉丝量大于1000的网络媒体账号。
注:按市委网信办通知精神,所有在要求范围内的登记备案对象都需重新登记备案。
三、登记备案方式
校内各单位按照备案要求,对本单位及师生个人开设的各类网络媒体平台进行统计梳理,填写《商洛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附件1)和《商洛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4月23日18: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谢豪OA信箱。宣传部统一汇总后报商洛市委网信办登记备案。
四、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1.《商洛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附件1)为一个账号填写一份,法人代表一栏无需填写,编审人员为账号具体管理人员,运营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主办单位意见无需填写。
2.各类二级、三级网络媒体平台账号负责人和管理员须为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学校在岗教职工。二级学院下设各系部、团学组织等创建的网络自媒体平台可由学生负责日常运营,但必须指定在岗教职工为指导教师。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校内各单位要从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做好账号排查梳理和登记备案工作。
2.全面排查。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媒体账号排查统计,特别是教职工和学生个人建立的粉丝量在1000以上的自媒体账号,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全面掌握本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基本情况。对统计上来的平台账号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
3.加强监管。校内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任何师生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学校及校内部门或单位名义创建、运营各类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师生员工以个人身份创建的网络媒体不得以“商洛学院***、slxy***”等含有学校名称或中英文简称的名义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所在单位负监管责任。
联系人:谢豪 联系电话:2329406 13679139765
附件1:商洛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
附件2:商洛市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汇总表
宣传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