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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优秀学生记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商院宣函〔2024〕5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2023年,校内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在服务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办学影响力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表彰奖励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师生,不断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党委宣传部决定评选2023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优秀学生记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通讯员

(二)优秀学生通讯员

(三)优秀学生记者

(四)优秀学生编辑

(五)优秀播音员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通讯员

校内各单位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专、兼职教职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通讯员

各二级学院学生通讯员,易班工作站、新青年通讯社学生通讯员。

(三)优秀学生记者

大学生通讯社、影视工作室正式注册的学生记者。

(四)优秀学生编辑

校报编辑部、新闻媒体工作室、校园广播电台、影视工作室文字、美术、音像编辑。

(五)优秀播音员

校园广播电台播音员。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

(一)优秀通讯员、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写作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主动撰写新闻报道,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工作动态与特色,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在校外媒体刊发新闻稿件的优先考虑;

3.极协助宣传部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二)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学生编辑、优秀播音员评选标准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策划与编辑水平突出;

2.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工作认真负责,能立足岗位,较好履行个人承担的新闻宣传工作具体职责;

3.从事学校及二级单位新闻采访、拍摄、编辑、播音等工作1年以上,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任劳任怨,一年来工作成效显著。

三、评选名额及流程

(一)评选名额

1.优秀通讯员、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名额见附件1;

2.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学生编辑、优秀播音员拟评选表彰12人。

(二)评选流程

1.优秀通讯员、优秀学生通讯员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宣传部审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小组审定。

2.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学生编辑、优秀播音员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宣传部审核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小组审定。

四、相关要求

1.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宣传工作氛围,推动主流舆论不断做大做强。

2.申报优秀通讯员和优秀学生通讯员,须提供发表新闻作品的目录,包括题目、日期、发表平台等信息,网络媒体刊发的新闻和视频须提供链接地址。

3.所有申报表格须经推荐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新闻作品目录于2024年1月22日12:00之前送交宣传部。

联系人:史洁 电话:13389140016

附件:1.优秀通讯员、优秀学生通讯员名额分配表

2.商洛学院2023年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3.商洛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生通讯员申报表

4.商洛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生记者(编辑、播音员)申报表

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