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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商院宣函〔2024〕23号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凝聚全市之力助力商洛市冲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商洛市委宣传部、商洛市委文明办、商洛市创文办联合举办商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我校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创建 有我有你

二、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三、作品类型

1.平面类作品:制作成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5M,系列作品不超过8幅以上。

2.音频类作品:制作成MP3或WAV格式音频文件,时长不超过30秒,广告词文稿制作成Word格式。

3.视频类作品:制作成画面比例16:9,格式为MP4或MOV的高清视频(1920×1080),时长不超过60秒。

4.新媒体类作品:推荐使用H5格式创作,也可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单幅作品时长不超过30秒。

四、征集时间

参赛作品即日起可随报随送,投稿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五、征集及评选程序

1.作品报送。我校参赛师生填写《商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将创作的所有类别作品及作品登记表发送至宣传部电子邮箱(slxyxcb@163.com),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为“作品类别+院(部)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作品评审。宣传部对征集到的公益广告进行初选后,择优向商洛市创文办报送。商洛市创文办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候选获奖作品,媒体公示后报市创文领导小组审定并按不同等级分别给予奖励。

3.作品推广。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恰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同步在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新闻网、文明商洛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播发,也将用于商洛公益广告宣传,在电视、画册、灯箱、显示屏、网络、手机客户端、户外广告、楼宇视频等各类媒体媒介无偿进行刊播。

六、作品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特点,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学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商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

2.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文明创建有我有你”为主题,围绕理想信念、敬业奉献、诚信建设、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礼仪、家风家训、移风易俗等主题开展创作。

3.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参选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平面类作品需提供矢量图(AI 或CDR文件)。

4.作品须突出商洛元素,与商洛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文明习惯相契合。

5.作品观点正确、导向鲜明、创意新颖、形象生动、构图简洁、色彩协调、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能以简洁明了、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6.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7.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8.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市创文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商洛市创文办所有。

9.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谢聪 联系电话:18992439385

附件:商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作品登记表

宣传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