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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纲要

发布时间:2016-11-22

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性工程,是形成和提高高校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性要素。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和丰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并使之制度化,努力营造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学院文化,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坚持“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优化教育资源,突出育人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建设高质量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教学型本科院校。

2.学校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周密的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以多种形式教育和激励全院师生牢固树立和努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目标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一起来,与实现我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统一起来,与建设和谐校园目标统一起来,形成团结奋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实现以道德意识、创新意识、学习意识、法律意识、学院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师生文明素质的显著提升,努力形成全校师生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宣传部按照党委的决定和要求,统筹安排和协调全校理论学习。党委中心学习组和党总支中心学习组的学习由宣传部负责,领导干部的学习由干部人事处负责,党员和师生的学习由各党总支负责。学习方式包括自学、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及调查研究等。

4.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师德建设由教务处和干部人事处负责,工会协助,以青年教师为重点,以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提高为中心,通过“导师制”、教学竞赛与示范等方式促进老、中、青教师之间的交流与提高,通过教师联系学生制度的继承与创新,增强教师的责任心,通过“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的评选激发教师的荣誉感,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精神,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课程、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畅通课堂主渠道,强化教学实践环节,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把志存高远的理想与学习就业的目标结合起来,形成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风气;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6.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鼓励和支持各教学系(部)根据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时代气息的人文科技文化活动。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健康有序、富有校本特色的学校文化体系,打造一批国家、省级校园文化成果。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认识社情,熟悉校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共青团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文创新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和“挑战杯”等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技能训练中心等载体的作用,逐步形成一批校内外相结合稳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与科技创新的实践基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8.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搞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环境建设的档次。在校园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一批文化艺术景点和标志性载体,提高校园环境的文化品位。

四、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9.宣传工作要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原则,以育人为根本,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成长成才服务,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服务。

10.充分运用院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院内媒体,积极借助社会媒体,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宣扬师生中的杰出人才和先进事迹,推介学院发展的重大成就和创新成果,塑造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促进学院和社会的双向交流,提高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创建活动

11.充分调动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师生广泛参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12.积极开展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由宣传部、后勤服务公司、学生处、干部人事处牵头,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寝室、文明教室、文明班级、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等创建和评选活动,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覆盖范围,强化学校精神文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六、加强法制教育工作

13.继续增强师生员工的民主法制观念。把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学法、守法、用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努力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紧密结合社会、学院及师生个人实际,注重运用案例的典型教育、感化教育等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不正之风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4.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途径,增强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和杜绝师生犯罪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15.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完善校园文明建设的运行、监督和管理机制,合理划分和规范校园功能区域,加强车辆停放及张贴物、悬置物管理,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16.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学校稳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教师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担负起责任,把维护稳定放到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社会和校园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做好正面引导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满腔热忱地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发现危及稳定的苗头,按照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学院稳定。

八、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

17.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科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8.继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按照上级规定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逐步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积极改善精神文明建设的硬件设施,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的支撑。